安全生产绩效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1.0 目的 对建设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绩效进行监视和测量,以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设及施工项目、项目监理安全生产绩效监视和测量控制。 3.0绩效监视测量的主要内容 3.1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监视和测量; 3.2风险控制结果和绩效监视和测量; 3.3职业病防治、员工健康、施工现场的劳动保护方面监视和测量。 3.4安全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守情况的评审。 3.5设备安全性能方面监视和测量。 3.6员工安全意识的监视测量。 3.7、文明施工等活动的监督。 4.0工作程序 4.1主动监视和测量 4.1.1依据规定通过内部审核方式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 4.1.1.1建设及施工项目、项目监理每年按计划组织对本单位进行内部审核(以下简称内审),以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及符合性。 4.1.1.2 内审依据为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本标准化体系手册、集团制度、各单位管理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