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评分处罚办法 1. 总则 1.1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分公司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规范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处罚工作,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评价和处罚。 1.3本办法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相关施工安全标准、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编制。 1.4 在按本办法检查时,除应符合本办法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 2.1 公司对分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评价时,应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分公司安全管理、项目部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环境与文明施工共四项检查评分处罚表和一张检查评分处罚汇总表。 2.2 安全生产检查评分处罚汇总表(表一)满分分值为100分。其总计得分等于分公司安全管理、项目部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环境与文明施工分项得分之和。当检查多个工程项目时,总计得分等于分公司安全管理分项得分与各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