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2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2193号)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奖惩。三、职责与权限3.1 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综合管理。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保证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资金投入。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3.2 安环部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的日常管理,编制安全生产目标、组织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及考核。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级组织、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3.3 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