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考核办法 为杜绝减少各种安全生产事故,明确落实责任人责任和促进安全规范化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事故考核 本考核办法是根据本公司实际管理工作需要而制定,事故等级划分以医院住院费用为准,与国家事故等级划分不相冲突,解释权归路发矿业公司所有。 1、凡发生一起未遂事故(指造成事故隐患,未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事故),对主要责任人处罚款100元。对相关责任人(班员、班长、安全员、副矿长)处罚50元,相关部门被记过一次,并责令部门出台相关防范措施和进行员工事故教育。 2、小事故(指300元以下经济费用事故),医院费用由分管部门承担,事故处理交由责任部门处理,安全部监督。 3、凡发生一起微伤事故(指300元(含)以上3000元(不含)以下医院费用事故),对主要责任人处罚200元、相关责任人(指班长、班员)100元,当班值班矿长、现场监护人、安全员处罚100元。责任班组当月风险金被扣掉10%;相关分矿、部门当月风险金被扣掉10%。 4、凡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指超过3000元(含)以上低于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