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1、目的 安全检查是发现问题的有效手段、是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为及时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发现、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使安全检查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冶金铸锻造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一般规定。 3、职责 3.1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企业安全生产大联查和安全专业检查。 3.2公司(厂)负责组织本单位或本系统的安全生产专业检查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 3.3班组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自查工作。 3.4岗位工人进行自己负责的安全生产检查项目的自查。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安全检查不仅要查物的不安全状况,更要查人的不安全行为和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的落实。 4.2安全检查不仅要认真做好重点部位的检查,而且要关注日常检查容易忽略的部位和死角死面。要扩大安全检查视野、重视安全检查细节。 4.3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隐患整改不过夜的原则,做到检查一处、安全一处。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