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考核细则 安全文明生产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家的法规和市、镇政府有关规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职工生产中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经济的稳固发展,促使公司全体员工自觉地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公司本着对职工、家属和企业负责的态度,对违章违纪的处罚,坚持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但经教育无效,仍在违章违纪,危及自己及他人安全的,一要制止,二要处罚,以期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特制订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安全生产奖励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指示、规程、制度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要求,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视情节经公司研究,给予表彰100-1000元奖励: 1、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预防工伤事故的,对事故抢救有贡献的; 2、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使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遭损失的; 3、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设施、设备、装置和劳动保护的其它技术方面有提出合理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