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第1号令),施工企业按规定用于安全生产的文明施工费用必须专款专用的规定。为了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财务科在投标时应按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规定,单独编制安全生产费用预算,并向建设方提出。其范围包括: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生活设施,办公场所,娱乐场所,现场围档,场地硬化,医疗救助等。 2、公司收到建设单位(或总承包方)拨付的安全生产费用后,应设立专用帐目,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于购置工程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并用于该工程的施工现场,做到专款专用。 3、项目部分管经理应确保企业自身安全费用的投入有效实施(包括: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费用,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本企业安全设备、仪器日常维修以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等的费用)。 4、项目部预算员应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和需要,提出安全生产费用需用计划,由项目经理审核,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公司财务部应按安全费用需用计划组织财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