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安全生产危急事件(以下简称危急事件)的发生,减轻危急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X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的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的处理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危急事件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中的危急事件是指影响企业安全生产,并对企业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企业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电网事故等。 第六条危急事件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危急事件的预防、报告、救援、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第七条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实行行政正职负责制,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