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特定时限内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伤亡事故,提高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建筑工程的特定时限内,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对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进行预警提示的,适用本制度。特定时限是指撝卮蠼谌铡匾嵋椤厥饧窘凇窳犹炱嚼础叻迤谥暗?。 重大节日,是指五一、十一、元旦、春节。 重要会议,是指国家和省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等。 特殊季节,是指冬季、雨季、高温季节。 恶劣天气,是指大风、大雨、大雪、冰雹、泥石流、地震等天气。 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其他时段为特定时限。 第三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预警提示领导小组,加强预警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建设安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安全站、安全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预警提示领导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