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月考核奖励兑现办法 一、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大队经营班子成员、安全科、大队办公室、保卫科、基建办、大队所属的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宏源公司巴伦台项目部、宝山铁矿、宝山选厂、利源公司、勘察公司、地质调查所、职工医院、测试中心、物业公司。 其中: 1.员工在各类病、事假、超过一个月的及年休假期间,不参与本部门安全责任考核及其兑现奖励; 2.各单位、部门员工当月安全月考核奖按实际工作时间考核兑现; 3.员工试用期间按其同等岗位奖励标准50%兑现。 二、具体考核目标及考核措施 (一)全员考核目标及措施 若发生超过局定责任伤亡控制目标的安全事故,取消队长、书记和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安全科、事故责任单位人员全年月安全考核奖金,全队其它单位人员取消6个月安全考核奖金。 (二)各单位及分管队领导分解考核目标及措施: 1.职责范围内单位发生重伤事故1人次,取消队长、书记、主管安全队领导、安全科3个月安全考核奖金,取消事故责任单位及分管队领导6个月安全考核奖金,全队其它单位人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