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扣分实施办法 1.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各部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特将安全事故作为扣分项纳入公司部门考核体系。为与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对接,特制订本扣分实施办法。2. 适用公司发文设立的各中心或部门。3. 扣分标准3.1 有下列安全事故发生一次分数扣6分:3.1.1 发生人员死亡的安全责任事故;3.1.2 发生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3.1.3 出现不论火灾大小的明火火灾事故;3.1.4 因质量原因造成市场顾客中毒事件;3.2 有下列安全事故发生的,一次扣3分:3.2.1发生4级或4级以上工伤等级事故(次数以发生事故人数为准);3.2.2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3.2.3因设备安装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停产超过24小时;3.3.3因生产安全原因被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事件;3.3.3出现蚊蝇、虫子等杂质被市场投诉属实,赔偿金超过1万元的;3.3 有下列安全事故发生的,一次扣1分:3.3.1发生8级以上4级以下工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