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安全管理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者代表全面负责。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公司安全管理者代表与安全员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安全目标:1、公司全年确保不发生死亡事故、火灾事故和重大工伤事故。2、公司全年确保不发生化学危险品爆炸、泄漏以及起重机械坠落和厂内机动车辆等安全事故。3、起重机械及厂内机动车等特种设备及时报有关部门登记、注册并做好定期检验,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二、双方责任:(一)安全管理者代表责任: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文件并适时部署任务。2、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指导、服务、监督、检查。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查处、结案工作。4、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树立和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二)安全员责任:1、根据安全目标内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