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出任组长,由各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及专、兼职工安全生产检查员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小组,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一名,有权因安全问题责令某分部分项停工整顿,各施工班组长兼职安全检查监督员。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见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及运行程序图 1、执行安全交底制度。施工作业前,由质安部向施工班组作书面的安全交底,施工班组长签字,并及时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底。 2、执行施工前安全检查制。各班组在施工前对所施工的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经有关人员处理解决后,方可进行施工操作。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施工前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后定期与不定期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意识。 4、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建立安全生产评定制度。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进行评比,对安全生产优良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不注意安全生产的班组和个人给予批评,甚至处罚。 5、现场水、电、动力设备派专人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