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为了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局和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分局实际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安装分局所属各单位。 第一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对所属单位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二条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各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