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生产奖罚规定 为了保证国家的法律实施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进行正常而有秩序地生产和经营活动,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生产发展,每个职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自觉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施工生产中的违规违章现象,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本项目部特拟定以下奖罚规定,各职工必须遵守。 一、奖励:对下列情形予以奖励: 及时向领导反映安全生产中不安全隐患,避免重大事故的,视情况给予奖励10100元。 及时制止他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给予奖励550元。 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制止揭发他人偷盗,损害企业行为,见义勇为给予奖励20200元。 二、处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进入施工现场(不管是否施工作业)不戴安全帽者没人罚款100元,不扣帽带者每人罚款50元。2米以上高处作业部系安全带者罚款100元,系安全带而不扣保险钩者罚款50元。 上班穿拖鞋、打赤膊、赤脚、穿背心者每人罚款50元。 酒后上班每人罚款100元。 向上或向下乱抛物件工具等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