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 为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集团公司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司工程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条例: 1、凡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光背者,罚款20元/人次。 2、凡酒后作业,罚款100元/人次。 3、凡进入施工现场没有戴安全帽,安全帽破损,不符合质量要求,罚款50元/人次。 4、凡施工现场重大危险点源施工未设置安全警示标示的,罚款100元/处。 5、凡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罚款200元/人次。 6、凡作业人员进场后没有做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的,罚款100元/人次 7、凡作业时打闹嬉戏,违章作业,不听劝阻;恐吓、威胁、辱骂现场管理人员,罚款500元/人次。 8、凡施工现场内打架斗殴,罚款5005000元/人次,处罚班组10005000元。 9、凡特种作业上岗未持证,作业时没有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罚款100元/ 人次。 10、凡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大便罚款200元,小便罚款50元。 11、凡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