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一、 总则 为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杜绝违章行为,把公司颁发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目标,特制定本细则。二、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与安全违章行为的考核。三、 引用文件重庆渝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颁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 职责和权限4.1 公司安委会负责监督本细则执行。4.2 由公司各项目部负责实施,工程质安部监督执行,严格按照本细则对各项目施工单位、劳务施工班组进行考核。五、 处罚规定5.1 通则5.1.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监查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力度,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将按本细则进行处罚。5.1.2 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进行野蛮施工、冒险作业,重复性近平惯性违章作业现象,第二次发现加倍处罚,第三次发现后在第二次处罚的基础上再加倍处罚,依此类推。5.2 考核执行程序5.2.1 工程质安部、各项目部的安全督查人员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较轻的违章作业、违章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