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标准工地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水电集团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三标段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贯彻落实铁道部关于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通知(铁劳199685号)的精神。实现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考评暂行办法。 第二条 考评依据:京沪高速铁路建设管理办法、中水集团形象识别实用手册(以下称手册)、京沪高速铁路招投标文件等有关标准和规章、规定。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考评暂行办法适用于三标段中国水电集团各施工工区。 第四条 三标段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考评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组织,负责制定管理办法,组织监督检查和考评管理。各工区负责本工区内工地的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日常检查。 第五条 纳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考评管理的主要内容为:施工现场、施工营区、材料厂、钢筋加工厂、混凝土拌和站、制梁厂、无碴轨道及构件预制厂、铺轨基地、施工便道、施工标志、标识、大门及围墙、安全防护、临电系统、消防及防雷、施工人员、取弃土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的考评标准详见附件1。 第六条 检查方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