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部“规范管理、强基达标”总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和监督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步入法制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更好地发挥安全信息指导运输生产、提高超前预防和预控能力、确保运输安全的作用,根据劳函【2021】227号文件关于印发安全信息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规定的安全信息,系指凡是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行车事故、人身事故、管理问题、设备隐患、职工违章违纪及其它影响水电、安全的信息。 第三条:安全信息管理必须遵循的原则 1、真实性原则。凡反馈的安全信息,必须做到件件真实、来源可靠、实事求是、具有可追踪性,杜绝虚假信息、失效信息、重复信息和非安全信息、保证安全信息的真实性。 2、准确性原则。各类安全信息的数据统计和综合分析,必须做到全面、客观、准确、避免错、漏信息的发生。 3、时效性原则。安全信息的反馈要及时、快捷、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提报,对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有整改。不得人为拖延,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