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与保障制度 为加强我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对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的及时、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项目。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对于中标工程,中标合同中有相关单列约定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相关约定执行,中标合同中安全生产措施费未进行约定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按照当地地方政府参考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或者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需要按计划计取。 一、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 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1)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1.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