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本办法所指的安全生产投入,是指按上级文件规定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和安全生产措施费。安全生产措施费必须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二、 安全生产费用的开支范围: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2)洞口、临边防护设施。(3)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设备设施及备品。(4)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护栏等。(5)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6)安全防护通讯设备。(7)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1)应急照明、通风设备等。(2)急救药箱及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