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 设置专职保卫人员,并保证全天24小时值班,所有与工程相关的人员凭出入证进入现场,严禁非工程相关人员进入工地,严禁施工人员带家属和小孩进入工地。 2、 除保安和值班人员外,工地现场不得有其他未经批准的施工人员居住,违者处违约金200 元/人、次。 3、 严禁未经批准私人在工地现场开伙,严禁乱倒剩饭、剩菜,违者处违约金200元人、次。 4、 各工序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垃圾,保证工完,料尽,场清,严禁抛洒施工垃圾,违者处违约金500元处、次。各专业应随时安排人员打扫所承包作业范围的卫生,以保持工地清洁。 5、 原材料、半成品的堆码应有严格的区域,品名、规格应标志清楚,严禁在道路、通道中堆放任何材料。违者处违约金500元处、次。 6、 工地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应分别按指定点堆放,且每三天须作清理,严禁在工地区域内乱丢果皮、纸屑、产品包装物等一切杂物。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处违约金200 元处、次。 7、 工地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违者除承担法律和治安责任外,并处违约金 2021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