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专项费用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结合中铁山水逸城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按照规定,项目部提出项目总投资的3.74%作为项目部的安全费用;安全文明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铁山水逸城项目经理部进行的各类施工活动(包括临时工程、现场安全防护、现场围挡、文明施工等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现行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与生活条件和作业环境,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与监控以及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宣传等所需要的费用。 第四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