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质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机制,保证逐级负责制的全面落实,强化自我激励与约束,加大安全质量检查考核力度,达到规范管理、强基达标、全面提高安全质量基础管理水平的目的,确保一分部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长期稳定可控,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济南项目部一分部所承建的工程项目。本办法长期有效,无论后期施工现场的变更还是个别管理人员的变更均执行本办法。第二章安全质量管理考核组织第三条项目部成立安全质量管理考核小组,由项目部经理(常务副经理、书记任组长,安全总监、总工任副组长,成员由安全质量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预算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组成。安全质量管理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部,由安质部负责对每次考核进行汇总、编辑、总结。第三章考核时间、内容及评分标准第四条考核时间:每季度末月底至下季度第一月初。第五条考核内容:安全质量管理考核的内容从安全职责执行情况、考勤情况、业务水平、沟通协调、工作态度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