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制度 为保障用电安全和电器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用电事故和员工触电事件的发生,根据本厂的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种用电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缺陷运行,并做到正确使用操作。二、动力设备的电力拖动部分要安装防护罩,防止操作人员接触发生工伤事故,动力设备要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三、引进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按照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1-2021)要求安装防爆电器。四、电气线路和电信线路等应按照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进行设计和安装。五、配电装置和电气开关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配电箱和开关箱,防止漏电、触电、保障用电安全。六、厂区所有的电器设备和开关箱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配电箱和开关箱,防止漏电、触电、保障用电安全。七、员工上班操作前应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性能良好方可操作,下班时应随手关闭电气设备和电源开关。八、电工操作人员上岗时应按规定佩带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使用绝缘工具进行电气设备安装维修时应实行工作票制度和悬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