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件仓库安全防火管理规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规的有关精神,预防和杜绝各类火灾及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备件仓库安全防火管理规则。 总经理为我公司的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 办公室内一般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如特殊需要存放,需经管理部门同意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机油、油漆等易燃物品要单独存放;与备件无关的非备件物品,如: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禁止存放在备件库房内; 2)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下方与物品的间距不得小于0.5米;禁止在备件库房内使用非法的电器设备。发现有电线破损、漏电现象、要及时通知公司的有关部门修理,以免漏电造成火灾; 3)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消防栓、灭火器除救火和演.所用,任何人不得动用、不得随意挪动消防器材的位置。 4)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