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通车、边施工地段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改建工程中,边通车、边施工路段的安全生产,除应遵守有关规程的规定外,还应加强对通行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交通安全。 二、改建工程需挖除旧路路基、路面进行重建的路段,在施工路段的两端竖立显示正在施工的警告标志。标志与施工路段的距离,应根据开挖宽度、路段等级、交通量等情况确定。警告标志牌应高2m,宽1.5m,牌上可写:前方施工,减速慢行等。 三、一侧拓宽或两侧拓宽的改建工程,原有道路的路面宜先保留,以维持交通。半幅施工路段,原有路段保留部分不得小于3.5m。 四、在拓宽地段,如必须在原道路上运送土石方,宜采用机动车辆运输。采用手推车运输时,可划分部分路面,专供手推车行驶,并应做到: 1、剩余部分路面宽度应保证机动车行车安全; 2、要用红白相间的栏杆等隔离设施,与机动车行车车道隔开; 3、设专职人员指挥来往车辆。 五、通车路段的路面应经常清扫干净,防止车辆碾飞土石伤人或雨后泥泞影响通车。 六、在原有路段上,进行降坡改建的工程,有条件的可修建临时便道维持交通,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