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 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取远距离.、避难硐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等安全防护措施。 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采掘工作业时,隔离式自救器应当悬挂或存放在其3m的范围内。 2. 采取震动.措施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参数,.器材及起爆要求,.地点,反向风门位置,避灾路线及停电、撤人和警戒范围等,必须在设计中明确规定。 (二)震动.工作面,必须具有独立、可靠、畅通的回风系统,.时回风系统内必须切断电源,严禁人员作业和通过。在其进风侧的巷道中,必须设置2道坚固的反向风门。与回风系统相联的风门、密闭、风桥等通风设施必须坚固可靠,防止突出后的瓦斯涌入其他区域。 (三)震动.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统一指挥,并有矿山救护队在指定地点值班,.30min后矿山救护队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应根据检查结果,确定采取恢复送电、通风、排除瓦斯等具体措施。 (四)震动.必须采用铜脚线的毫秒雷管,雷管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严禁跳段使用。电雷管使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