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队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在生产组织管理中,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 2、有权拒绝使用没有经过安全检查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拒绝使用淘汰设备、器材,拒绝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拒绝使用失效的支护材料。 3、有权在安全管理中对队内管理人员、员工进行考核奖惩,对以上人员进行任免。 4、当施工作业点、场所,出现危及员工安全时,有权责任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并限期达到要求。 5、有权检举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的马虎行为。 6、有权要求煤矿配齐配足自救器,提高自救能力。 7、有权要求煤矿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工作环境及条件,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分管副项目经理的领导下,业务工作受矿职能部门指导,对队内安全生产、一通三防、机电运输、劳动保护、员工教育等工作全面管理,负直接责任,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法令,执行矿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