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风员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 为了做好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落实测风员责任,特制定08年测风员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测风员的权利: 1、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总风量或局部风量不足的,有权要求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2、在分工区域内,如有可能导致不安全甚至酿成火灾、爆炸、水灾等重大事故的一切工作和行为,有权拒绝接受和制止。 3、及时反映处理危险情况,积极抢救事故。 4、有权制止任何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5、有权对危害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6、对不安全的隐患,有权要求限期解决。 二、测风员的义务: 1、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 三、工作内容: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一通三防业务管理工作,承担矿井一通三防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矿井通风管理,消灭不合理的串联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