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充电区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南溪佳苑小区电动车辆管理,给业主电动车充电提供方便,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望共同遵守执行。 1、进入充电区的人和车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2、非电力驱动的车辆(燃油车)严禁入内, 3、本充电区只限居住本小区的住户使用,一切外来车辆及人员未经允许进入该区以盗车处理; 4、充电区内严禁吸烟,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等带入; 5、充电区只限电动车充电,不得私自更改线路、插座和开关,严禁一座多充,外接排插现象; 6、充电时要先将充电器三项插头与车体插孔连接,然后再将充电器另一端插头连接插座上,反之,易出现打火,绝缘体烧焦造成短路,引发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 7、充电过程中尽可能将充电器放置远离车体以外的地方,严禁放在车体内、坐垫上、脚踏板及悬挂车身上;8、每台车充电时间不准超过6个小时,长时间充电使充电器内的电子元件过热,易导致短路并出现火花引发火灾事故;9、因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线路陈旧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造成损失的由车辆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