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事故 1电动葫芦吊钩坠落造成伤亡 之一 事故发生时间:1991年1月14日15时10分 鸡西市恒山酱菜厂(地址:鸡西市恒山区)腐乳车间主任找生产厂长赵海涛反映车间人员不足,于是赵决定把工人江美玉临时调到该车间装卸。江在下午二时到腐乳车间后,看到工人姜波正准备用电动葫芦提升机往二楼送一车豆腐盘子,于是江主动跑骈操纵提升机。当提升机的吊盘上升到位后,江站在提升机吊盘底下,结果提升机吊盘却突然坠落,将江当场砸伤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 该提升机电动葫芦起升高度限位器在二个月前损坏后,电工将其拆除一直未修复,使其失去超限位保护功能,致使吊盘上升到极限位置继续上升,将钢丝绳拉断。 根据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应设总电源接触器,在操纵位置应设紧急断电开关,其紧急断电开关应接在总电源接触器控制回路中,应能切断各机构总电源。当起升高度限位器失效后,操纵紧急断电开关切断总电源,停止吊钩继续上升,可防止绞断钢丝绳,避免吊钩“冲顶”坠落。而该电动葫芦却未设紧急断电开关。 该单位无安全生产规章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