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1.1.1.1 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中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应遵守下列规定:2、选购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式电动工具及其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且具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3、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4、接地符合规范要求,运行时产生振动的设备的金属基座、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少于2处;5、漏电保护符合规范及要求;6、按使用说明书使用、检查、维修。7、手持式电动工具中的塑料外壳类工具和一般场所手持式电动工具中的类工具可不连接PE线。8、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按其计算负荷选用无接头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GB5013中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第4部分(软线和软电缆)的要求;其截面可按规范选配。电缆芯线数应根据负荷及其控制电器的相数和线数确定:三相四线时,应选用五芯电缆;三相三线时,应选用四芯电缆;当三相用电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