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使用管理)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1.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2.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持证的电工负责只用管理。 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时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头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再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a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b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6.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并挂牌标志。 7.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经常维修和整洁。 8.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不准乱剪乱接电源线。 9.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熔体和铁丝、铜丝、铁钉等金属体替代使用 10. 电工安装、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