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作业安全措施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 2.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处需用钢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电线不得被车碾压。 3.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按标准,一个漏电开关控制一个插座。 4.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入插座内。 5.人力弯管时,应选择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6.砖墙剔槽、打眼时,榔头不得松动,凿子应无卷边、裂纹。砖墙打眼时,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7.管道焊接时,要持特种操作证工作,开具动火证,有监护人员和配备灭火器材。 8.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经常清洗、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 9.材料间不得使用超过60瓦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热器(包括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微波炉)取暖、烧水、烹饪。 10.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 11.办公室、宿舍等照明安装导线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