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电力实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公司安全生产的目标是实现“五无”,即:无死亡、无重伤、无重大火灾、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为实现“五无”目标,公司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2. 各分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向总公司负责,总公司对各分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在考核上,总公司为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3. 公司领导人员及安监部对公司各级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党、政、工、团组织应协助公司总经理,对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落实、检查,并互助配合搞好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开展全员安全监督活动。 5.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各级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及规定,对安全生产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 6. 公司各级责任者必须无条件配合,共同实现公司全年安全工作目标计划。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1 总经理是本企业的安全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