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同杆敷设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和国网 供电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使用乙方电力杆塔及通道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以下协议。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以保障电力运行和电力设施的安全为首要宗旨,并作为解释协议的主要原则。 2、甲方需在乙方辖区内包括城区、乡镇电力杆塔上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施工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出书面中请,经乙方勘察批准后方可施工。 3、经乙方许可后敷设的电缆、光缆等设施,在施工完毕后,甲方必须书面提出验收申请,经乙方验收确认不影响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不得作任何变动。 4、甲方未经乙方许可擅自扩大施工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者,乙方有权制止,并有权拆除已经敷设完毕或正存敷设的电缆、光缆等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施工队伍需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