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线路防护区内违章建筑安全风险告知书 : 贵方在 处建筑物处于XXX供电公司管辖的 KV 线路保护区内。为了使您更好的了解国家对电力线路保护区的保护规定以及在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所存在的安全风险,预防可能发生的人身、电网安全事故,请您认真阅读本安全风险告知书,如有疑问,请随时向我们提出。如您确定已清楚了解所存在的安全风险后,请在本告知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摁手印)。 一、依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并于2021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及输送管路保护区内实施下列行为:(一)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烧窑、烧荒、焚烧秸秆,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确保供电线路安全运行、依法受到国家保护并由供电企业管理的专用区域。 二、目前,贵方在线路保护区内建筑物已经威胁到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在遇有大风天气或高温天气时可能会造成下述事故发生: 1、人员或机械碰触带电导线,造成人身伤亡或机械损坏的安全事故; 2、对建筑物高压放电,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3、造成供电线路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