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线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矿基本建设正常进行和供电、输电线路有较高的可靠性和不间断性,特制订本规定。 1.未经线路运行单位同意严禁在线路上私自接火用电。2.在高压电力线路防护区内不准种植高种树木,凡属危及供电安全的树木必须移除,一般树木与线路边线距离应持5米以外,如树木的自然生长高度不超过2米时除外。3.严禁各种车辆碰撞杆塔、拉线、导线和其它供电设备。4.禁止利用高压线路杆塔、拉线栓牲畜及绑挂各种物件(如起重吊链等)。5.吊车一类机械在架空线路下方围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抬杆、转车时必须有人监护。6.不准攀登杆塔,不准在高压电力线路附近放风筝,不准往高压电力线路上投任何物品。7.严禁在高压电力线路防护区内修建房屋和堆积柴草及易燃、易爆物品。8. 严禁在高压电力线路附近放炮、挖沟和取土等作业,如确实需要在高压线附近进行以上作业,必须事先取得供电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9.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以任何借口拆卸、动用高压电力线路的螺丝、塔材和拉线等器材。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