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跟车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跟车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懂得人车的基本构造原理,并能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第2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不来交班人不准脱离工作现场,填好交接班记录并向领导汇报。 第3条交接班应做下列工作: 1.交待上班运行情况和可能发生事故的因素; 2.交待上班发生事故的情况和原因; 3.交待运行线路、道岔、信号、路灯、路标等情况; 第4条斜井人车跟车工负责每班作一次人车手动落闸试验,并协助人车专职维修工做好有关的人车检查和试验工作。 第5条平巷人车跟车工负责摘挂红尾灯。 二、运行前检查 第6条斜井人车跟车工应做下列检查: 1.接班后检查人车的各部件、连接装置、手动落闸机构等,特别要使人车自动落闸机构闭锁处于打开位置,制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一切检查合格后才能运行。 2.检查乘车秩序、乘员应坐好,不得超员;人车联接处严禁站人,必须挂好安全防护链。 3.检查乘员,不准其携带超长、超宽的工具,不准将火药、雷管等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