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高级主管安全职责 (1)在设备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专业范围内的设备管理工作。 1)负责组织解决本专业的重大技术问题。 (2)加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制度。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指示及文件; 2)组织制定、修编电气一次设备检修规程、点检标准并督促执行; 3)认真执行电业生产工作规程、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安全生产十六条高压线等规程、制度,加强反违章。 (3)对本专业安全管理负管理责任。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考评制度; 2)采取各项措施,保障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3)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 (4)做好安全生产例行工作。 1)负责对本专业技改和修理项目计划的汇总、审核及全过程管理与协调; 2)组织编制、修订电气一次设备检修工艺规程、科研项目、重大项目、大小修的技术措施; 3)落实技术监控、重大危险源; 4)贯彻落实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协助部门制定防止电气误操作、继电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