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信息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使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保证安全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和南方电网公司电业生产安全信息管理暂行规定、云南电网公司电业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本办法所指的安全信息是指公司安全生产、交通和消防安全状况,包括安全事件、事故、障碍等涉及事故定性报表内容以及工作动态方面的信息,还包括安全会议、活动要求的相关信息。 1.3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 1.4 安全信息应当本着分级报送、归口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在收集、统计、报告过程中要切实做到实事求是,报告内容准确、完整,为公司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严禁漏报、虚报、瞒报。 1.5 本规定所涉及的事故(障碍)的定义、等级划分、责任归属和事故调查的组织、程序等,严格按照南方电网公司颁发的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及其条文解释执行。 1.6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公司安全信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分析和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