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操作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未经专门培训、未持合格证人员不得操作电器设备。 第2条 操作高压电器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和站在绝缘台上。 第3条 操作千伏级电器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第4条 127V手持式电器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部分应有很好的绝缘。 第5条 工作面使用的电器设备,其绝缘性能和防爆性能必须符合规定。 第6条 供电系统所有继电保护装置均应保持整定标准,灵敏可靠,不准甩掉。当任何一种保护失灵时,都应立即停电处理,处理不好,不准送电。 第7条 所有电器设备的安装地点均应有相应的防潮、防水、防尘等有效保护措施。 二、停送电 第8条 停送高压电必须坚持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第9条 停送电前应保证所需操作的开关是否与停电指令相符。只有在停止断路器之后才能操作停下隔离开关;相反送电时,只有在隔离开关合闸后,才能操作断路器合闸,严禁带负荷操作隔离开关。 第10条 停电后应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应的检电笔检验,检验无误后,再进行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