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责任状 安全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没有安全保障就根本谈不上治校办学,学校在安全用电方面多次予以强调,全体教职员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教育学院宿舍是学校提供给青年教师的临时过渡住所,该住所原是教育学院的学生宿舍,线路都是按电灯的功率配备的,如使用大功率电器容易出现发热、烧断,引起火灾事故。为了避免出现安全用电事故,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使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得到保障。经学校研究决定,与住在教育学院宿舍的教职员工签定九江一中用电安全责任状: 1、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程序来完成各种用电工作。 2、发现宿舍的电器设备损坏或失灵,不可擅自修理,要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派专人修理。 3、不乱接电源,防止由乱接电源使电流过载导致的火灾发生。4、未经学校允许,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磁炉、取暖器、空调、电热水壶等),不准私自安装用电设备,如:床头灯、台灯等。 5、防止宿舍中电器在无人情况下长期通电,尤其是电磁炉、取暖器等设备。做到人走灯灭,关闭电源,文明用电,节约能源,消除隐患。 6、确有需要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必须先向学校总务处申请,学校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