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安全消防措施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安全生产、防安全责任制。 (2)严格遵守各级组织颁布的安全、防火法规、标准、规定,遵守现场的安全消防制度。(3)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工长应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纠正违章。(4)每日班前,班组长、包工队负责人应根据当天施工任务特点做口头安全、消防交底,并填写班前安全讲话记录。(5)施工作业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吸烟到指定的吸烟室,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班前不准喝酒,工作应精力集中,不嘻戏打闹。(6)进入现场应注意各种危险讯号及标志,尤其应注意高空吊运和四口,即建筑的出人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及各类孔洞口。不准到与作业不相关的地方。(7)使用电、气焊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电焊、气焊施焊必须取得现场用火许可证,并持有劳动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消防局颁发的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2)施焊前应清理用火范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携带消防水捅并设专人看火。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