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临时线作业安全规范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各生产单位电气临时线路管理,确保临时用电安全,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公司各生产单位厂区内部接用的临时电力、照明和试验线路(指电压在380V及以下者)和使用公司电力的厂外各用户。3 具体规定3.1电气临时线接线之前,应经属地单位主管部门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允许接线;临时线路使用完毕,用电单位应立即拆除并向属地单位报告。3.2临时线的安装和拆除应由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电工完成,同时设专人监护作业;电工校验电气或焊工需接用电焊机,工作完毕后由接线人负责拆除。3.3接临时线的一般安全要求3.3.1临时线必须按所接设备容量选择足够截面的导线。3.3.2接用临时线必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并要求悬空架设和沿墙敷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米,户外不得低于3.5米,同时应使用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禁止在树上或脚手架上乱缠乱挂。3.3.3全部临时线必须有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并有漏电保护装置,第一分路必须装设合格的熔断器,临时线必须经闸引出,不准直接从正式线路上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