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配电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电气系统的正常运行,进一步规范各部门电气操作行为和保障电气工作安全,使各部门的电气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根据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神东维修中心本安定期考核标准及记录清单、神东维修中心动态考核标准及记录清单、3-110KV高压配电装置的设计规范、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维修中心分厂(公司)各部门的电气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若与国家或集团公司其他管理办法不符,依照公司及国家的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 变配电室管理 第四条 变配电室有一次系统图(需有整定值)、平面布置图(巡检路线、避灾路线、灭火器位置),触电急救措施及管理制度并上墙。 第五条 变配电室的重要部位应设有“止步,高压危险”等标志。无人值班的变电站(配电室)必须加锁,并定期巡视(填记录)。 第六条 变配电室入口处下方需涮黄黑相间安全漆,门上右侧悬挂配电室名称,左侧明显位置张贴“配电重地闲人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