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石炉巡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执行安全通则中各项有关规定。 2、新开炉,应严格按照电石炉开炉方案进行操作。 3正常开、停炉: 1、应严格遵守电石生产操作规程、电石工艺规程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开、停开炉操作。 2、送电前,应检查机械、电气、水路、配料系统及各项仪表指示、报警装置,确定无误后,方可联系供电。 3、送电前,应用氮气将电石炉内大量的空气置换处炉外,以防送电后引起爆炸事故。 4、停电检查炉内情况时,打开操作孔,必须佩戴防护面罩。禁止身体正对操作孔,防止炉内火焰喷出灼伤。 4、电石炉运行状态: 4.1、巡检人员应密切监视电石炉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联系或上报,情况紧急应立即停电。 4.2、电石炉正常运转时,炉内应保持微正压(5Pa)不宜过高,否则炉内CO外泄会引起中毒(但也不允许负压,以防空气进入使炉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引起爆炸)。 4.3、炉面上应保持地面干燥,不准往地上浇水。 4.4、禁止操作人员用金属物触及导电部位,禁止操作人员同时触及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