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用电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中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楚遵守下列规定: 选购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式电动工具及其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蕤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且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健用说明书。 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颢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接地符合JGJ46-20规范中第5.1.1条和5.1.2条要求,运行时产生振动的设备的金属基座、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乏处。 漏电保护符合JGJ牝2021规范中第8.2.5条、第8.2.8第8.2.10条及8.2.12条和8.2.13条要求。 按使用说明书使用、检查、维修。 2)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樟、滑升模板的金属操作平台及需要设置避雷装置的物料提升机,除应连接PE线外,还应做重复接地。设备的金属结构构件之间应保证电气连接。 3)手持式电动工具中的塑料外壳类工具和一般场所手持式电动工具中的类工具可不连接PE线。 4)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按其计算负荷选用无接头的橡胶护套铜芯软电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