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施工操作安全规范 1、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严禁他人私拉乱接等作业。 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3、现场施工用电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保护接零及安装漏电保护器。遇到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5、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绝缘灭火器或干砂灭火。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7、施工现场在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姆,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8、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源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9、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架设。照明开关、灯口